以數字司法賦能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不斷完善,人民群眾對公正司法、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互聯網技術和大數據的發展,為人民法院審判工作提供了更加廣闊、豐富、便捷、高效的服務平臺。通過數字司法的應用,可以提高法院各項工作的效率、精確性和公正性,不斷提升司法服務能力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需求,進而推動法院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一、推動數字服務,更好樹牢為民理念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道防線,而法院訴訟服務是司法活動的重要環節。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司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而數字化服務通過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和數據管理手段,提供了更高效、智能化的司法服務。推動數字化服務可以更好地樹牢人民法院為民理念,有效提升司法公正、便利司法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的需求。
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設正是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生動實踐。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切實把信息化作為為民服務的重要工具。持續深入推進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設,認真總結審判執行工作中的新經驗、新成果,加強司法大數據在審判執行工作中的應用,探索運用人工智能技術為群眾提供智能化、精準化服務。大力推動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等舉措,實現網上立案“不打烊”,著力解決立案難問題。全面推廣使用移動微法院和電子訴訟服務平臺,配套研發網上繳費、在線音視頻調解等系統,實現繳費、調解、庭審等多項訴訟服務一網通辦,方便當事人和律師參與訴訟活動,減少辦案時間和成本。推進法院專遞平臺與郵政快遞平臺深度融合,實現訴訟材料郵寄“零跑動”,確保“只跑一次”。建立法律專家咨詢、法律查詢等在線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彌補法律服務資源不足的問題。推動打造在線多元解紛供給鏈、程序啟動“一鍵辦”等特色服務,提高糾紛解決效率和公正性,讓群眾共享數字正義
二、推動數字審判,更好維護公平正義
數字技術的發展對司法審判工作產生了深遠影響。數字技術與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既是推動法治進步的重要動力,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手段。利用信息技術和數字化手段在線進行案件審理、庭審、判決等各個環節的處理和管理,可以更好地維護公平正義,提高司法效率和質量,增強法律透明度,確保案件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得以落實。當下,各級人民法院正積極運用數字技術,強化智慧審判、智慧執行等各項智能化應用,推動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地法院積極運用數字技術,研發法律適用智能輔助系統,在類案檢索、法律法規檢索、關聯案件檢索等方面,為法官提供智能化的輔助服務。例如,上海法院研發的類案智能檢索系統,可以智能篩選近五年上海市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相同或類似案件。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智慧法院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堅持制度改革與科技創新雙輪驅動,對司法責任制改革以來法官人均辦案量大幅增長的新態勢作出積極應對,向科技要效能,為法官辦案減負增效。大力推行無紙化辦案,積極研發“全流程網上辦案平臺”,實現案件立案、送達、排期、保全、鑒定等各環節的信息自動流轉,提高辦案效率。通過電子卷宗隨案生成、事實認定要素規則庫和法律適用梳理數據庫,實現實體審理智能化。利用人工智能技術進行大數據分析和自動化處理,幫助法官快速篩選和歸納相關案例、法律文獻,提供科學的決策支持。將各審判業務部門的信息化系統進行整合,通過對不同審判輔助事務進行集中辦理,實現統一管理,以智慧破產管理一體化平臺達到破產案件審判提質增效降成本的效果。推動各級法院間的信息共享,減少辦案中的重復調查和審理,提高司法資源利用效率,確保判決的一貫性和公正性。
三、推動數字執行,更好實現勝訴權益
執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能體現人民法院工作能力水平的環節。而建設數字執行系統,能夠持續提升執行工作質效。人民法院的數字執行是指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深度融合“人”與“物”,實現執行辦案、財產查控、網絡拍賣、案款發放、司法救助等各環節的數字化應用,實現執行事務“網上辦”、執行質效“網上管”、執行風險“網上查”、執行監督“網上督”。通過數字執行,能夠解決傳統執行模式存在的管理不到位、流程不規范等問題,大大降低當事人的維權成本。同時,數字執行將傳統辦案模式與現代技術深度融合,提升了辦案效率和規范化水平。可以說,數字執行是現代信息技術發展與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深度融合的產物。
要堅持以信息化手段推動執行工作體系和執行模式創新,著力解決“查人找物”“財產處置”“信用懲戒”等難題,推進執行信息化建設,實現執行工作的智慧化、信息化、數字化轉型,提高執行工作質量效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積極研發執行事務集約化系統,推進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打造執行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操作分級、程序分層”的辦理模式。構建一體化信息網絡查控系統,加快建設覆蓋全國范圍的網絡查控系統,打破“信息孤島”,實現被執行人財產“一網打盡”,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難題。要加強與公安、檢察、不動產登記中心、人民銀行等單位和部門的對接,全面實現數據共享。建設應急指揮平臺系統,與全國四級法院互聯互通,并與面向當事人的“智慧執行”APP全面對接,為解決執行難提供強大技術動能,讓勝訴權益加速實現。加強對網絡司法拍賣工作的監督管理,落實司法網拍工作各項制度規定,加大司法拍賣規范化力度,不斷提高網拍成交率和溢價率,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四、推動數字監管,更好透視訴訟流程
數字監管是利用數字技術來監管和管理司法工作,實現全面、準確、高效的司法過程。推動人民法院數字監管可以更好地透視訴訟流程,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增強司法公信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務。同時,數字監管也有助于提升法院的管理水平和效能,推動司法改革和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隨著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趨勢的不斷深入,數字監管已成為現代司法發展的必然趨勢。
第一,要建立數字化案件管理系統。為各流程節點設定合理時限,屆滿前觸發系統預警提示,便于流程管控。通過數字化案件審理和調解,全面地監管案件處理流程,實現審判過程全程監督。同時,數字化案件管理系統可提高訴訟效率和質量,因為它可以及時更新案件信息、統計數據、撰寫法律意見書、生成裁定文書等。第二,要建立司法公開信息平臺。司法公開信息平臺是一個信息分享和交流平臺,將案件信息、研究成果、司法解釋、審判標準等公開發布,讓公眾更加了解司法實踐和法律知識。公開信息不僅有助于維持公眾對司法的信任,而且可以促進司法公正和效率。第三,要加強司法數據分享與交流。加強司法數據分享與交流,實現信息共享和資源共享,促進司法智慧化發展和全球司法合作。司法數據是數字監管的重要基礎,只有加強數據的智能化整合和獲取,才能更好地監督、管理司法工作。同時,加強司法數據分享和交流,還可以極大地促進法官之間的交流和互動,激發法官的創新能力和競爭意識。